应急预案可以根据不同角度和侧重点进行分类。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分类方式:
1. 根据应急功能和定位分类:
总体应急预案: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专项应急预案: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它应按照总体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总体应急预案的附件,具有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2. 根据应急目的和作用分类:
救援预案:主要针对某一特定事故或灾害,制定具体的救援措施和方案。
响应预案:主要规定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如何启动应急响应程序,调动资源和力量进行应对。
处置预案(或方案):主要明确在事故或灾害现场,如何进行具体的处置和救援行动。
3. 根据行政区域分类:
国家级预案:由国家层面制定,针对全国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
省级预案:由省级政府制定,针对本省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
市级预案:由市级政府制定,针对本市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
区(县)和企业预案:由区(县)政府或企业制定,针对本区域或本企业范围内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分类方式,如按时间特征分类(常备预案和临时预案)、按事故灾害或紧急情况的类型分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预案)等。
这些分类方式并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存在一定的交叉和重叠。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适合的分类方式进行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