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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07-16
文章来源:本站

关于安排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陕人考发〔2014〕14号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中央驻陕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6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 6日 上午9:00 -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7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及有关事项按照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发〔2002〕87号、国人部发〔2003〕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2)。
根据原人事部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其报名应符合本通知附件规定的条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情况进行报名。
2、我省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4日17:00时。报名应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注:首次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考生须先进行网络注册。
3 、报考人员在网上(应选择陕西省)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照片上传成功,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号)的精神,仅参加2012年和2013年考试人员视为老考生,不需审核报考资格,只需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其余均视为新考生,须经省人事考试中心资格审查后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4、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3日(节假日除外)。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须提供报名材料如下:
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1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
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免试二科条件的报考人员);
5、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报名确认结束。
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革命公园向西200米路北),联系电话:029—87440576、87440575、87440577、87440578、87457210。
四、收费标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函〔2004〕104号复函批准的每人每科40元标准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请考生务必注意:
①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②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③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2、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3、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4、考生可于8月28日至9月4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5、完成报名缴费确认的考生可在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发票,开取发票截止时间为9月5日17:00时前。
六、辅导教材
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的要求执行。为了防止非法盗版教材给考生复习产生误导,确保复习资料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考试大纲、辅导教材及参考书由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统一征订,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考前辅导培训工作由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29-87294822、13720518657,联系人:段卫宾,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院机关服务中心院内C栋1-05室。

附件: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代码表
2.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3.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照目录
4.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6月10日
附件1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代码表
名称
级别
专业
科目
033.
注册
安全
工程师
04.
考全科
01.安全
工程师
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2.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3. 安全生产技术
4.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02.
免二科
01.安全
工程师
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4.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附件2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2002〕87号)
第十一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国人部发〔2003〕13号)
第六条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咨询电话 18792956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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