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接到很多客户问办理物业三级资质的标准在那里查到,本合教育屈老师告诉您 一、事项概述 | |
事项名称 | 物业服务企业三级(暂定)资质核准 |
事项类型 | |
办理部门 |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物业管理办公室 |
办理地点 | 西安市西大街116号 房产交易大厦 1207室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
二、法定依据 | (一)《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 (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
三、事项办理 | |
受理范围 | 物业服务企业 |
前置条件 |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三)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四)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五)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